非破產的企業清算流程是什么?
非破產清算的程序怎么樣?非破產應該怎么進行清算?非因破產的清算程序流程包括成立清算組、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財產、接管公司債務、設立清算帳戶、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等。
非破產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非破產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組,根據清算的種類不同,清算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況下,自行清算時,清算組的成立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時,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這時清算組的組成人員由法院來指定,可以由股東和中介機構共同進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機構人員組成清算組。清算組成立以后,應當選舉出清算組組長,然后制定清算過程中的議事規則和會議制度,編制工作計劃,接下來就是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具體步驟和方法。
二、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當全面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公章,公司進入清算以后應當嚴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無遺漏的債權債務清冊;
3、資產清冊,應當按照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登記造冊;
4、合同書、協議書等各種法律文件應當編制成冊;
5、賬務賬冊、傳票、憑證、空白支票等;
6、職工花名冊,含在職和離退休的全體人員的花名冊,詳細記載工齡、工種、用工形式、工資及工資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7、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
8、企業的歷史檔案和其他應當提交的資料。
三、清理公司財產
首先,清算組應當確定公司的財產范圍,這種財產范圍一般包括:公司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公司享有的債權;公司解散時享有的股權;公司享有的其他財產權利。
其次,清算組應當接管公司財產。將公司的實物和債權進行清查登記;同時對公司享有的債權進行確認;調查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對公司的其他權利進行登記;最后還要對公司的非金錢財產進行財產估價。
最后,清算組應當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財物的持有人交還其財物,如果相應的財物無法交回,則可以要求相應的持有人作價清償;如果清算公司向外進行了投資,則應當嚴格按照《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回收對外投資;責成相關股東交足尚未繳納或者抽回的出資。
四、接管公司債務
公司的債務一般包括銀行借款、應付貨款、應付工資、未繳納稅金、專項應付款、其他合同義務。接管公司的債務分為債務的確認和登記,對債務的確認是接管債務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況下應當審查債務產生的原因和依據,對相應的債務產生的合同進行審查,看看有無違規合同或者是非應當公司承擔的債務,完成公司債務的確認后,將得到清算組確認的債務登記造冊。
五、設立清算帳戶
清算帳戶應當在清算組接管公司的同時設立,因為清算組一開始工作便會發生清算費用,公司原有的帳戶是以正常的生產經營為條件的,不能滿足清算業務的需要,因此應當及時設立清算費用帳戶和清算損益帳戶。
六、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公司法》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這一環節,清算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對申報債權進行登記,查驗是否有遺漏債權人;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核對其證明材料。申報登記結束后,清算組應當編制債權、債務清查報告表,以利于及時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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