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需提交哪些資料?
時間: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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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京審
問:申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需提交哪些資料?
答:
(一)《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附件1);
(二)關于企業歷史沿革以及主營業務、人員構成、技術創新、市場銷售等方面情況的介紹材料(不超過3000字);
(三)《項目情況統計表》(附件2);
(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三年來各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六)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七)項目實施應具備的固定資產證明、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復印件);
(八)上報市統計部門的2013年度統計報表(復印件);
(九)對于特殊行業的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管理規定,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行業許可證明(復印件);
(十)企業及項目的知識產權證書,企業人員入選國家和北京市人才引進培育計劃,企業獲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項目獲科技獎勵和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申報材料一式5份,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膠裝成冊,在申報材料封面和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附上述(一)、(二)、(三)材料的電子版(光盤拷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