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三板掛牌常見誤解問題匯總
1、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等同于在交易所上市?
錯誤,掛牌不是上市。
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上市前必須向公眾發行新股。掛牌指非上市公司,通過股份代辦轉讓系統即國家高新區“新三板”試點園區掛牌交易。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交易主要通過交易雙方自主詢價完成。不能在掛牌同時發行新股,只能在掛牌后定向增發(目前規定不超過20個增發對象)。
2、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會像IPO一樣意味著獲得了大量股權融資?
錯誤,新三板掛牌并不意味著公司獲得了任何資金支持。
《國務院決定》明確指出,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具有公司掛牌、公開轉讓股份、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多重功能。目前,上述功能均已基本實現,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還將根據市場發展的實際需求不斷進行完善和優化。但目前新三板幾乎沒有直接融資功能,掛牌企業主要是知名度、信用度方面的擴大和提高,掛牌不代表股票或企業債券的發行。在這一點上與在滬深場內交易所上市是完全不同的。
3、投資者投資新三板的門檻與滬深交易所一樣?
新三板在擴容之初就明確,需要建立與投資者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中小微企業具有業績波動大、風險較高的特點,所以要嚴格自然人投資者的準入條件。同時要積極培育和發展機構投資者隊伍,鼓勵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企業年金等機構投資者參與市場,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建成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體的證券交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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