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單位注銷登記
(一)營業單位注銷登記營業單位終止經營活動,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營業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應由企業及其上級主辦單位委托或者指定本單位員工或者具有資格的代理機構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辦理。
(二)營業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表式(1))
2.主辦單位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或者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
3. 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未單獨核算的單位由主辦單位出具情況說明;
4.《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公章;
5.指定(委托)的證明;(表式(2))
6.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三)營業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應當填寫如下表式:
1.《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注冊書》
2.《指定(委托)書》。
填寫規范如下:
1. 本表適用于企業法人(營業單位)申請注冊登記;
2. 封面由企業填寫:"企業名稱"為擬注銷企業全稱;注銷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營業單位還應由上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字;在"(蓋章)"欄加蓋企業印章,營業單位加蓋上級法人公章;
3. 第一頁企業填寫:
1)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注銷"欄應注明填寫申請注冊的企業法人下屬分支機構的注銷情況,無分支機構的可不填寫此欄;
2) "企業申請注銷及理由"中"本企業因 終止營業........"的空格處填寫企業申請注銷原因,可按《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企業章程的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填寫,如:"歇業"、"破產"等;
3) 企業設立時的原審批機關或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應在"主觀部門或審批機關意見"欄中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4) 主管部門或依法成立的企業清算組織應在"主管或清算組織證明清理債權債務情況"欄中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本欄應對企業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進行說明;
《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注冊書》 《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注冊書》
4.第二頁:
1)"有關部門意見"可由稅務部門在次欄簽署完稅情況的意見。營業登記單位或稅務部門單獨出據完稅證明的,可不填寫;
2)因全市實行"一審一核制",和"局長核批"欄可不填寫;具有資格的審查員和核準人應分別在"審查人員意見"和"處(科長)核準意見"欄親筆簽字并簽署審核意見。"審查人員意見"應統一規范為:"經審查,所提交文件、證件齊備,建議準予企業法人(或營業)注銷登記":"處(科)長核準意見"應統一規范為:"準予企業法人(或營業)注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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