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填報說明
來源:未知 作者:京審 點擊:
次 時間:2013-08-14 13:40
1.企業應如實填報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簡潔,數據準確、詳實。
2.表內欄目不得空缺,無內容時填寫 “0”;數據有小數時,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填寫。
3.“研發項目”:詳見《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開發活動定義”。
4.“技術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規定的內容。
“其他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外的內容。
5.“近3年”是指:申報當年以前的連續3年(不含申報當年)。
6.“企業近1年財務狀況”是指:企業申報當年前1個財政年度的財務數據。
“銷售收入”是指:產品收入和技術服務收入之和。
“總資產”是指:流動資金、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等的總和,等于企業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和。
7.“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
8.“知識產權類別”是指:已授權的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9.“知識產權獲得方式”是指: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或擁有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
10.“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的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
11.RD代表研究開發項目編號;PS代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編號。RD和PS后取兩位數(01、02、……)。
2.表內欄目不得空缺,無內容時填寫 “0”;數據有小數時,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填寫。
3.“研發項目”:詳見《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開發活動定義”。
4.“技術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規定的內容。
“其他領域”是指:《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外的內容。
5.“近3年”是指:申報當年以前的連續3年(不含申報當年)。
6.“企業近1年財務狀況”是指:企業申報當年前1個財政年度的財務數據。
“銷售收入”是指:產品收入和技術服務收入之和。
“總資產”是指:流動資金、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等的總和,等于企業負債與所有者權益之和。
7.“技術來源”是指:企業自有技術、其他企業技術、中央屬科研院所、地方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引進技術本企業消化創新、國外技術。
8.“知識產權類別”是指:已授權的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9.“知識產權獲得方式”是指: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或擁有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
10.“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的銷售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
11.RD代表研究開發項目編號;PS代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編號。RD和PS后取兩位數(01、02、……)。
北京京審會計師事務所,專注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服務!
10年服務經驗,400多家高新成功客戶,北京市科委指定高新審計機構!
咨詢電話:010-82672400
為您提供以下服務:手機閱讀本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表填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