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來源:京審 作者:京審 點擊:
次 時間:2010-01-26 13:47
1、從事下面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電子與信息技術、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先進制造技術、航空航天技術、現代農業技術、新能源和高效節能技術、環境保護新技術、海洋工程技術、核應用技術。與上述十大領域配套的相關技術產品,以及適合首都經濟發展特點的其他高新技術和產品。
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
4、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
5、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60%以上。
北京京審會計師事務所,專注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服務!
10年服務經驗,400多家高新成功客戶,北京市科委指定高新審計機構!
咨詢電話:010-82672400
為您提供以下服務:手機閱讀本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 上一篇:如果申請通過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應該怎么做
- 下一篇:慎重選擇代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