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旅行社代表處設立流程及資料
一、國家旅游局 旅游促進與國際聯絡司:辦理設立申請審批
受理時間:無承諾完成工作日
所需資料:
l 由該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申請書,內容包括機構名稱、業務范圍、代表人數、駐在期限、駐在地址等;
l 由該企業所在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營業執照副本和經營旅游業務的文書證明;
l 由該企業所在國家旅行社行業協會或同類組織頒發的會員證書副本;
l 由與該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
l 由該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委任旅游常駐機構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權書及各該人員的簡歷(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婚姻等。簡歷應從高中學歷開始至所在的公司止,時間應具有連貫性)、照片(兩張)和身份證件(護照)復印件;
l 該企業簡介,包括經營歷史和業績、負責人員、組織機構、同中國開展旅游業務等情況。
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辦工商登記證
受理時間:遞交完備的資料后7個工作日完成
所需資料:
l 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
l 派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設立申請書(原件)
l 派出企業所在國(地區)登記機關頒發的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
l 與該派出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
l 派出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首席代表委任書(原件)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簡歷,附照片三張。(中國公民擔任首席代表,應提交外事服務單位出具的派遣函。)
l 委托書
l 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注:在辦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注冊時,應由首席代表或首席代表委托的代表向登記機關遞交申請材料,提交的文件、證件為外文的,應附中文翻譯件。
三、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辦企業備案登記簿、刻制印章
受理時間:遞交完備的資料后3個工作日完成
所需資料:
l 介紹信(首代簽字)
l 刻章、備案申請書(首代簽字)
l 提供工商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l 首代證原件、復印件
l 經辦人雇員證原件、復印件
注:需代表處人員親自辦理。
四、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申辦組織機構代碼
受理時間:遞交完備的資料后3個工作日完成
所需資料:
l 組織機構代碼申辦表(加蓋公章)
l 提供工商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
l 首代身份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外籍人員為護照復印件)
l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申辦稅務登記證
受理時間:遞交完備的資料后1個工作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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