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5)
時間: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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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復核的企業應當提交復核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材料。辦公室收到復核申請后,對復核申請調查核實,由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作出復核決定,通知省級認定機構并公布。
第十九條 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經營活動發生變化(如更名、調整、分立、合并、重組等)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單位辦理變更手續,變化后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標準的,省級認定機構應報辦公室審核同意后,撤銷其“動漫企業證書”,終止其資格。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標準的重點動漫企業,由辦公室直接撤銷其"重點動漫企業證書",終止其資格。
動漫企業更名的,原認定機構為其辦理變更手續后,重新核發證書,編號不變。
第二十條 經認定的動漫企業、重點動漫企業,憑本年度有效的“動漫企業證書”、“重點動漫企業證書”,以及本年度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列表、“重點動漫產品文書”,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享受《通知》規定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第二十一條 重點動漫產品、重點動漫企業優先享受國家及地方各項財政資金、信貸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第五章 罰則
第二十二條 申請認定和已認定的動漫企業有下述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認定機構停止受理其認定申請,或撤銷其證(文)書,終止其資格并予以公布:
(一)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二)有偷稅、騙稅、抗稅等稅收違法行為的;
(三)從事制作、生產、銷售、傳播存在違法內容或盜版侵權動漫產品的,或者使用未經授權許可的動漫產品的;
(四)有其他違法經營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被撤銷證書的企業,認定機構在3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認定申請。
第二十三條 對被撤銷證書和年度認定不合格的動漫企業,同時停止其享受《通知》規定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
第二十四條 參與動漫企業認定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對所承擔的認定工作負有誠信以及合規義務,并對申報認定企業的有關資料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違反動漫企業認定工作相關要求和紀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省級認定機構,由辦公室責令整改。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動漫企業證書”、“重點動漫產品文書”、“重點動漫企業證書”等證書、文書,由辦公室統一監制。
第二十七條 按照本辦法認定的動漫企業及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享受的財稅優惠政策的具體范圍、具體內容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