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3)
時間: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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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動漫產品版權出口年收入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獲得國際、國家級專業獎項的;
(四)經省級認定機構、全國性動漫行業協會、國家動漫產業基地等推薦的在思想內涵、藝術風格、技術應用、市場營銷、社會影響等方面具有示范意義的動漫產品。
第十三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條標準的動漫企業申請認定為重點動漫企業的,應在申報前開發生產出1部以上重點動漫產品,并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一)注冊資本l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動漫企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連續2年不虧損的;
(三)動漫企業的動漫產品版權出口和對外貿易年收入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自主知識產權動漫產品出口收入占總收入30%以上的;
(四)經省級認定機構、全國性動漫行業協會、國家動漫產業基地等推薦的在資金、人員規模、藝術創意、技術應用、市場營銷、品牌價值、社會影響等方面具有示范意義的動漫企業。
第四章 認定程序
第十四條 動漫企業認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
企業認為符合認定標準的,可向省級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動漫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含出租方的產權證明);
6.開發、生產、創作、經營的動漫產品列表、銷售合同及銷售合同約定的款項銀行入帳證明;
7.自主開發、生產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產品的情況說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版權登記證書或專利證書等知識產權證書的復印件);
8.由有關行政機關頒發的從事相關業務所涉及的行政許可證件復印件;
9.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年度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企業經營情況,以及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10.認定機構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審查、認定與公布
省級認定機構根據本辦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將通過初審的動漫企業申請材料報送辦公室。
文化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標準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由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公布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名單。
省級認定機構根據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名單,向企業頒發“動漫企業證書”并附其本年度動漫產品列表;并根據本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在動漫產品列表中,對動漫產品屬性分類以及是否屬于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等情況予以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