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申報代理業務規則(試行)(3)
2.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3.為乙方委派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不得授意乙方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確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觸任何與本次工作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4.正確使用業務報告,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報告,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乙方無關。
5.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委托業務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及時委派專業服務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服務。
2.嚴格按照現行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稅務師執業規范有關規定履行服務程序,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保持服務意見的客觀、準確和完整。
3.乙方有責任就資料準備及履行申報程序過程中,主管稅務機關的反饋意見及時與甲方溝通,并協助甲方準備相關的支持性佐證資料。
4.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5.不得利用提供稅務代理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稅務師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6.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7.乙方對履行約定服務過程中所獲得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約定服務期限的限制而持續有效。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稅務代理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稅務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稅務代理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四、免責事由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根據程度應予中止或終止。
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約定書或造成他人損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責任。
五、違約責任兌現方式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約定事項造成對方實際損失的,應在____期限內支付業務費用總額____%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六、費用及支付
(一)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本次委托業務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 )。
(二)上述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業務費用總額的____%;其余費用在乙方履行申報程序并被主管稅務機關受理或核準之____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或在乙方提交業務報告當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
(三)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乙方從事本委托事項完成的實際時間較本合同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所述業務費用總額。
(四)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導致乙方人員抵達甲方工作現場后,本合同項目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業務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于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核工作之后,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
(五)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發生的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交通、食宿費等),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稅務代理事務涉及的行政機關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七、約定事項的變更、終止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形,影響涉稅代理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業務報告時,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提前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一)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當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終止業務約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本合同終止之日前對約定事項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