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須知
各外商投資企業:
根據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年檢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就2011年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的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辦公時間,年檢內容為2010年度外商投資企業運營情況。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在市工商局或國家工商總局登記注冊、獲得法人資格的在京外商投資企業,均須參加年檢。
三、網上參檢方式
(一)在市工商局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應登錄“北京市企業網上年檢系統(www.baic.gov.cn)”申報工商年檢,并督促為其出具年度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將電子版的審計報告上傳至“網上年檢系統”。
(二)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的在京外商投資企業,除需通過國家工商總局申報工商年檢外,還須登錄“全國外商投資企業網上聯合年檢(www.lhnj.gov.cn)”, 選擇該系統中的“北京市專版”,參加商務、財政、統計等部門的聯合年檢。
(三)所有在京外商投資企業都要參加外匯年檢,請登錄“北京外匯管理部網頁(http://fj.safe.gov.cn/110000/index.html)”,進入“最新動態”欄目查看具體辦理程序。
四、有關企業是否通過年檢的確認問題
(一)企業網上申報成功后,只需到工商、外匯部門分別辦理確認企業是否通過年檢的相關手續;商務、統計部門視同企業已參加聯合年檢;財政部門在確認收到企業另行上報的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后,視同其已參加年檢。
(二)在市工商局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工商年檢應攜帶網上打印的年檢報告書及相關材料(附件1:工商年檢提交材料)到所在地工商分局或指定地點辦理;在國家工商總局注冊的在京外商投資企業,應按總局要求提交年檢材料和辦理工商年檢蓋章手續。
(三)所有在京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年檢及確認其通過年檢的手續,按北京外匯管理部的相關要求(附件2:外匯年檢辦理須知)辦理。
五、外商投資企業應自覺接受年檢,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其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對年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報、瞞報,對逾期未申報年檢或在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