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01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問題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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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專題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2012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自2013年1月1日開始。
企業發生虧損可以用以后五個納稅年度內實現的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虧損要經稅務師事務所審核確認方可到稅務機關申報彌補。
(一)當年虧損超過10萬元(含)的納稅人,附送年度虧損額的鑒證報告;(二)當年彌補虧損的納稅人,需附送所彌補虧損年度虧損額的鑒證報告。
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具有涉稅鑒證資格的專業稅務師事務所才可以進行所得稅涉稅審計,其他單位、會計個人、從事會計服務的公司出具的稅審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稅審報告稅務機關不予采納和受理。
凡發生下列事項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必須附送中介機構鑒證報告。(一)當年虧損超過10萬元(含)的納稅人,附送年度虧損額的鑒證報告;(二)當年彌補虧損的納稅人,附送所彌補虧損年度虧損額的鑒證報告,以前年度已就虧損額附送過鑒證報告的不再重復附送;...[ 詳情 ]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2011年第25號),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 詳情 ]
(一)現金保管人確認的現金盤點表(包括倒推至基準日的記錄); (二)現金保管人對于短缺的說明及相關核準文件; (三)對責任人由于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的說明; ...[ 詳情 ]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為列入事先備案的減免稅項目,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提請備案,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執行。對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納稅人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稅收規定,在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附報相關資料向稅務機關辦理備案申請。
10、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4、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 詳情 ]
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詳情 ]
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應在年度終了之日起4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在辦理減免稅手續時,企業應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詳情 ]
納稅人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稅收規定,在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附報相關資料向稅務機關辦理備案申請。
1)、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的說明; 3)、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4)、企業當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說明;
企業擁有并用于生產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產,由于以下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向稅務機關備案辦理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企業確需對固定資產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加速折舊方法的,應在取得該固定資產后一個月內,向其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1)、固定資產的功能、預計使用年限短于《實施條例》規定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證明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說明; 2)、(如屬于替代舊固定資產出具)被替代的舊固定資產的功能、使用及處置等情況的說明; 3)、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19、2011年1月1日起成立的軟件企業減免稅什么時間可以備案
待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出臺,具體和當地稅務機關咨詢。
我國境內新辦軟件生產企業、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
1)、北京市軟件企業認定證書或北京市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年審合格證明(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獲利年度聲明; 4)、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對中關村科技園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試點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1號),注冊在示范區內、實行查賬征收、經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詳情 ]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及財稅〔2010〕81號 研發企業發生的房租不屬于加計扣除范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可以加計扣除的研發人員工資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6、申請技術轉讓所得免稅時間
企業發生技術轉讓,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至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備案手續。
26、技術轉讓所得如何免稅
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12號)
27、申請技術轉讓所得報送材料
1)、經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登記的技術轉讓合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和認定登記表(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4)、實際發生的技術性收入明細表; 5)、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6)、項目所得核算情況聲明; 7)、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并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 詳情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32、企業對以前年度以前年度應扣未扣支出專項申報如何確認虧損和盈利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 詳情 ]
隨工資發放的職工通訊補貼應并入工資薪金總額計算扣除。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企業當年度借款利息支出未取得扣稅憑證不得稅前扣除。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本年度取得上年借款利息扣稅憑證應按規定進行專項申報,調整上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雇主為雇員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款,應屬于個人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凡單獨作為企業管理費列支的,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稅前扣除。
不超過繳存限額的12%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繳存限額3026元/月,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繳存限額3364元/月,超過標準不得扣除。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一)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并經認定取得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資質或軟件企業資質的法人企業;(二)簽訂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職工人數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開發人員占企業當年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20%;...[ 詳情 ]
因股權分置改革造成原由個人出資而由企業代持有的限售股,企業在轉讓時按以下規定處理: 1.企業轉讓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算納稅。...[ 詳情 ]
企業在限售股解禁前將其持有的限售股轉讓給其他企業或個人(以下簡稱受讓方),其企業所得稅問題按以下規定處理:...[ 詳情 ]
43、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詳情 ]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4號),上一納稅年度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同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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