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業務規則(試行)(2)
第十六條稅務師通過問卷調查、現場訪談與資料采集等方式,收集與該項目相關的數據及信息。
進行數據及信息收集前,稅務師制定收集范圍、收集口徑及文檔格式,并告知委托人進行事前準備。
第十七條 稅務師對所收集的數據及信息進行初步復核,確保項目數據及信息與服務需求緊密貼合,全面準確。數據信息包括但不限委托人的財務數據、內部管理信息、相關政策法規、行業情況和實操慣例、風險接受程度等。
對涉及委托人重要事項及重大經濟利益等資料,稅務師可要求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第十八條 對委托人情況理解不同而導致的分歧,稅務師應重新調查或與委托人進行討論、確認。
第十九條政策法規解讀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解讀相關政策法規內容。稅務師應了解、分析有關政策法規的出臺背景、執行對象、執行條件以及執行流程,對政策法規內容進行深入研究分析。
(二)分析法規符合度。稅務師對政策法規進行細劃分層,確定各層法定條件,并提取與服務需求相關的內容進行對照,分析匹配點與差異點。
(三)分析類似案例。稅務師從案例背景、籌劃條件、執行過程、及財稅管理部門判定結果等信息,尋找類似的案例信息,并與委托人的數據信息及服務需求進行差異分析。
(四)政策解讀結論。稅務師根據現有政策法規提煉相關內容,并對其執行條例、管理要求等進行歸集總結,分析與服務需求的匹配程度和差異點,確定政策法規的引用方向和基礎。
第二十條 稅務師對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理解不同所導致的分歧,應向稅務機關提請確認。稅務師在與稅務機關進行溝通前,應告知委托人,溝通時應注意對委托人信息保密。
第二十一條 籌劃方案設計與數據試算是稅收籌劃的核心內容,稅務師根據收集的數據及信息,結合政策法規,從多維度設計不同的籌劃方案,并以數據試算對籌劃效果進行量化展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籌劃方案設計。稅務師根據委托人的數據信息,結合政策解讀結論,從多方面設計制定籌劃方案。籌劃方案應盡可能詳細地分步分點設計,并須明確提出方案實施的前置條件、政策依據、步驟順序、實操要領等。
(二)設置試算指標。稅務師根據籌劃方案,設置評價方案的試算指標,以便對各個方案進行量化評價。試算指標須體現籌劃方案對各方面成本、效益等,包括但不限于對稅收負擔、資金價值、資產與負債變化、實施成本、籌劃效益等。
(三)設置試算參數與口徑。稅務師進行籌劃方案試算比較前,需要對不同籌劃方案設置的試算參數與口徑,用以通過收集的數據及信息得出試算指標結果。試算參數與口徑應具有可比性,若針對特定籌劃方案采取不同的參數與口徑時,需詳細提示原因及依據。
(四)制作試算表格。稅務師為試算結果制定清晰簡練的表格樣式進行呈現,以便委托人可以直觀了解試算結果。
第二十二條 稅務師在試算過程中應就試算指標、計算方法、試算參數與口徑與委托人進行溝通,并按照對委托人的重要程度有側重地進行試算與分析。
第二十三條 綜合辯證分析是稅務師從多維度評價和分析籌劃方案的過程,體現服務成果的專業、客觀及謹慎,通過辯證方法展示不同籌劃方案的優勢及不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分析政策適用性。稅務師根據政策法規解讀成果,評價各個籌劃方案的適用性,分析其適用差距及貼合方法,突出稅收政策風險評價。
(二)比較試算結果。稅務師以各種試算指標比較不同籌劃方案的優劣,科學評價資金的時間價值、財務數據與稅收成本的關系。
(三)比較管理及操作成本。稅務師根據委托人提供的相關信息,分析各個籌劃方案對委托人的財務管理、其他業務管理、操作習慣、內部考核、上級管理等事項造成的影響,合理預估各個籌劃方案的管理成本和操作難度。
(四)分析行業特性及業務模式。稅務師需要從委托人的所在行業的經營特定、競爭形勢、發展趨勢等方面,分析和評價各個籌劃方案是否存在不利委托人的業務模式。
(五)分析委托人風險接受程度。稅務師需要了解、分析委托人管理層的風險接受程度,對籌劃方案中存在政策法規風險的內容作出評價和提醒,并以此作為實施取向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