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常見會計問題及解決方法(4)
時間: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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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答:公共園林是基礎設施費核算的,可以在基礎設施費項下單設子目,歸集總費用,只是核算項目。
13.為招聘員工發生的招聘廣告費(有廣告費發票),可以放在管理費用其他人工成本核算嗎?稅務是不是會把這一支出調整到廣告費?
答:稅務認定的廣告費是為銷售產品所做的廣告,人員招聘廣告是人力資源費用,不需調整。
14.發放的銷售獎金通過”營業費用-獎金”科目直接核算,不經過“應付工資”,單位其他工資等核算都記入“管理費用”這樣妥否?
答:屬于核算不規范。
15.看了水落發的知名房企成本控制表,把成本項目分為前期費用,社區管網,園林綠化費這和現行的會計制度分類不同,實際操作中這樣分合理否?稅務的口徑也是以企業會計制度為準的?另外這個成本控制表怎么和目前賬務系統做到對接做到信息口徑一致方便開展管理工作?
答:可以解釋的是,該分類只是企業的一種選擇,有些公司將基礎設施費中比較重要、控制難度大的項目單獨提升為一級子目,這是會計制度所允許的,象這里的社區管網,園林綠化費均是從基礎設施費中單列出來;再有將建安工程費分解為多個一級子目(主體建安工程費、室外裝修工程費、室內裝飾工程費等)也是可以的。
16.按上海標準預售合同格式,購房者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取消合同退房?
答:退房作為法律行為,律師介紹,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入住前出現以下八種情況,購房人可提出退房。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 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由于上海預售合同簽署、網上備案,退房也要通過網上,因此一定程度上有些繁瑣。
17.簽訂預售合同后,把實際收到的購房款放在“預收賬款”核算,簽訂合同后對購房者形成了付款義務,在賬務處理上是否應把簽訂合同的金額作為應收款項在賬面上進行反映?
答:預售和現房銷售有區別,預售時因為房屋的最終交付存在不確定性,自身義務履行尚在進行之中,不能確認銷售收入,已收房款作為預收賬款。對按合同約定應收未收(分期付款)部分,不宜反映為應收賬款。若同時增加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虛增資產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