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1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工作的通知
京科發【2014】542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京科發【2012】329號)的規定,現起啟動201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條件
1.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
(二)項目條件
1.具有國內先進及以上技術水平,知識產權明晰;
2.實際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近三年(是指2011年至2013年,企業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以實際年度計算,下同)的年均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
3.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要求。
(三)支持領域
1.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下一代信息網絡產業、電子核心基礎產業、高端軟件和新型信息技術服務;
2.生物產業:生物制品制造產業、生物工程設備制造產業、生物研究與服務;
3.高端裝備制造產業:軌道交通裝備產業、智能制造裝備產業;
4.新能源產業:智能電網產業、新能源產業工程及研究技術服務;
5.新材料產業:新型功能材料產業、前沿新材料產業、新材料研究與技術服務;
6.新能源汽車產業;
7.節能環保產業:高效節能產業、先進環保產業、資源循環利用產業。
2015年度優先認定在帶動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城市建設管理以及大氣污染治理等方面實施效果顯著的項目。
(四)2012年以來(含2012年)已獲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的企業不能申請2015年度項目認定。已獲得本市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能申請認定。
三、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附件1);
(二)關于企業歷史沿革以及主營業務、人員構成、技術創新、市場銷售等方面情況的介紹材料(不超過3000字);
(三)《項目情況統計表》(附件2);
(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三年來各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六)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應如實反映項目的實際投資額及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近三年來各個年度以及2014年上半年的研發投入、銷售收入、繳納稅費、凈利潤和利潤率、出口等數據。
上述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是指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發布的《參與北京市201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名單》(附件3)范圍內的會計師事務所;
(七)項目實施應具備的固定資產證明、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復印件);
(八)上報市統計部門的2013年度統計報表(復印件);
(九)對于特殊行業的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管理規定,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行業許可證明(復印件);
(十)企業及項目的知識產權證書,企業人員入選國家和北京市人才引進培育計劃,企業獲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項目獲科技獎勵和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申報材料一式5份,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膠裝成冊,在申報材料封面和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附上述(一)、(二)、(三)材料的電子版(光盤拷貝)。
四、材料受理
受理地址: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北京創業大廈A座一層服務大廳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咨詢電話:64874561
五、其他事項
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代理申報活動。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doc
3.參與北京市2014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名單.doc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