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現金流量表編制的簡易方法(2)
采用查賬法直接填列的現金收付項目
編制年度現金流量表時,現金流量表1~11月份 “本年累計金額”,應當按照上月份現金流量表“本年累計金額”加上本月份現金流量表的“本月金額”后的數額填列。1~11月份現金流量表的“本月金額”,除第1行“銷售產成品、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和第3行“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兩項目外,其他項目應當按照以下方法填列:
1.第22行“期末現金余額”:正常情況下,小企業應當按照本月末資產負債表的“貨幣資金”項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但應注意:(1)如果貨幣資金期末余額中包含不可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應從中扣除;(2)如果小企業“短期投資”期末余額中包含可以隨時變現或者3個月內到期的債券投資,則應加計到上述“期末現金余額”中。
2.第21行“期初現金余額”:應當按照上月末資產負債表的“貨幣資金”項目金額填報。
3.第20行“現金凈增加額”=第22行-第21行;差額為負數時,以“-”號填列。
4.第18行“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應當按照本月以現金向本企業投資者實際支付現金股利或利潤的(以下統稱股利)金額填列。內容應包括本月以現金支付的往年股利和當年股利。現金股利分配小企業發生頻率很低,如果本月出現時,直接查賬即可。
5.第17行“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應當填列以現金償付的各種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的利息。可根據“應付利息”、“財務費用”以及現金科目(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科目,下同)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6.第16行“償還借款本金支付的現金”:應當填列以現金償還的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的本金。可根據“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和現金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分析填列。
以上第16至18行,反映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付出,實踐中,小企業還可能發生因投資者依法減資而支付的現金和小企業因取得借款而支付的其他借款費用等。如有,小企業可增設第18-1行“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填列。數額較大時,也可單獨增設項目反映。
7.第15行“吸收投資者投資收到的現金”:應當填列小企業收到投資者作為資本投入的現金。可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現金科目本月發生額分析填列。
8.第14行“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應當按照小企業舉借各種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本金取得的現金。應根據“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和現金科目本月發生額分析填列。
9.第19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第14行+第15行)-(第16行+第17行+第18行);其差額為負數時,以“-”號填列。
10.第12行“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應當填列小企業為取得各種非流動資產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涉及“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研發支出”、“生產性生物資產”和現金科目的發生額,應根據本月各該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另外,還應注意:(1)購建非流動資產時支付的現金中應予資本化的利息,不計入本項目而應在第17行“償還借款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2)因購置非流動資產而應支付應付職工工資,應填列在本表第4行“支付的職工薪酬”項目,不在本行反映;(3)購買用于在建工程的物資和接受形成非流動資產的勞務,計入本行,不應計入本表第3行“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