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增資后注銷最大限度彌補投資損失 (3)
時間: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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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因A公司與B研究院為母子公司,歷年來,B研究院為A公司付出500萬元投資成本和1300萬元往來款現金流,會計上共形成1800萬元損失。C方案相比前兩個方案,稅收上也只能就500萬元投資損失進行彌補。
D方案:先增資后注銷
母公司B研究院通過正常程序,對A公司增資1300萬元,這時,A公司實收資本從500萬元變成1800萬元,凈資產從負到正,同時B研究院對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也從500萬元增加到1800萬元。A公司因1300萬元增資,償還欠母公司B研究院的1300萬元往來款,這時母子公司無往來借款。然后,關閉注銷A公司。清算債權債務后,虧損150萬元,加上原有公司的經營虧損1650萬元,這時A公司資產負債表未分配利潤數為-1800萬元,實收資本1800萬元,凈資產為0。母公司B研究院可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損失1800萬元,無與A公司壞賬損失,報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以稅前扣除。
方案比較
A公司因長期經營不善,造成了巨額虧損,給母公司B研究院帶來投資損失及壞賬損失共計1800萬元, 母公司B研究院從稅收角度出發,希望能最大限度得到稅收彌補,減少未來母公司的稅收支出。A、B兩方案下,B研究院未獲得任何稅收彌補;C方案下,B研究院只能彌補投資損失500萬元;而D方案下,B研究院全部損失得到彌補,顯然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