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CPA)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的年度會計報表實施必要的審計,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時被審計單位應提供的材料
1.公司成立的合同、協議、章程(含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2.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基本賬戶卡、貸款證及公司有關內部管理制度(含財務管理制度)的復印件;
3.董事會、股東大會各項重大決議和審驗期間發生的融資合同、協議的復印件;
4.審驗期間發生的對外擔保、抵押等合同復印件}
5.會計報表截止日及后一個月的所有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復印件以及債權債務清單和賬齡分析表;
6.涉及證券投資的,需備會計報表截止日由證券公司出具的載明證券種類、收市價的清單;涉及外匯業務的需備大額外匯水單和核銷單的復印件;
7.固定資產折舊等會計政策說明;
8.審驗期間的納稅申報資料和繳款單的清理;
9.長期投資的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及投資合同、被投資單位的驗資報告、匯出投資款單據、實物作價依據等文件的復印件;
10.公司組織架構、法律顧問、會計顧問等事項說明;
11.訴訟資料的復印件;
12.財務、會計資料及重要經濟合同。
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內容與程序
會計師事務所執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主要分以下四個步驟:
1.審計計劃階段。注冊會計師在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后,與委托人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并編制審計計劃。
(1)預備調查。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之前,注冊會計師應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初步調查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初步確定審計風險,并與委托人就約定事項進行商議,明確委托目的和審計范圍,通過查閱以前年度審計檔案、與被審計單位管當局座談、實地參觀、分析性測試等方法,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2)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后,如果決定接受委托,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2.審計實施階段。
(1)明確審計目標。年度會計報表的審計目的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發表審計意見。這一審計目的是建立在具體審計目標實現的基礎之上的。具體審計目標包括記錄完整性、資產負債存在性、計價準確性、所有權歸屬性、披露充分性。注冊會計師將根據具體審計目標,確定合理有效的審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