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答記者問
時間:201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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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未知
【發布日期】: 2011年11月17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1.為什么要將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征增值稅?這一重大稅制改革對經濟社會發展有哪些積極作用?
答:增值稅自1954年在法國開征以來,因其有效地解決了傳統銷售稅的重復征稅問題,迅速被世界其他國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征了增值稅,征稅范圍大多覆蓋所有貨物和勞務。我國1979年引入增值稅,最初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機器機械等5類貨物試行。1984年國務院發布增值稅條例(草案),在全國范圍內對機器機械、汽車、鋼材等12類貨物征收增值稅。1994年稅制改革,將增值稅征稅范圍擴大到所有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對其他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征收營業稅。2009年,為了鼓勵投資,促進技術進步,在地區試點的基礎上,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將機器設備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
當前,我國正處于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對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提高國家綜合實力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制度要求,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利于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有利于社會專業化分工,促進三次產業融合;有利于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有利于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2.為什么選擇在上海市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進行改革試點?
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涉及面較廣,為保證改革順利實施,在部分地區和部分行業開展試點十分必要。上海市服務業門類齊全,輻射作用明顯,選擇上海市先行試點,有利于為全面實施改革積累經驗。
選擇交通運輸業試點主要考慮:一是交通運輸業與生產流通聯系緊密,在生產性服務業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運輸費用屬于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范圍,運費發票已納入增值稅管理體系,改革的基礎較好。選擇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主要考慮:一是現代服務業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達程度的重要標志,通過改革支持其發展有利于提升國家綜合實力;二是選擇與制造業關系密切的部分現代服務業進行試點,可以減少產業分工細化存在的重復征稅因素,既有利于現代服務業的發展,也有利于制造業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為這次試點印發了一個辦法和兩個規定,請問其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改革試點的決定,根據經國務院同意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等文件,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