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29號公告分析:從股東方取得資產的稅務處理(四)(2)
時間: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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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號公告的第一條和第二條分別規定了企業從政府和股東取得的資產的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這里面的主要的亮點應該是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處理和會計的定性處理是趨同的,所得稅上在某種程度上也認可了會計上權益性交易的概念,這應該說是企業所得稅政策的一個進步,但是,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關于資產劃轉問題,另外一個在實踐中的焦點問題并沒有解決,即國有企業之間無償劃轉資產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實踐中的爭議也比較多,筆者在工作中也遇到過國有企業之間無償劃轉資產被征稅的案例,既有劃出方被征稅的案例也有劃入方被征稅的案例。雖然部分地區的稅務機關以正式文件或者內部執行口徑等形式明確過此問題,但是一直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政策規定,筆者認為,無論是從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理念上還是具體的技術處理上都要有一個突破才行,否則個這個問題無法解決。稅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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