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大統籌力度支持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京政發〔2011〕73號),做好本市2013年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工作,根據《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法》(京科發〔2012〕329號),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13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
1.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
(二)申請2013年度認定的項目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具有國內先進及以上技術水平,知識產權明晰;
2.項目實際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以實際年度計算,下同)的年均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
3.項目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中的“下一代信息網絡產業”、“電子核心基礎產業”和“高端軟件和新型信息技術服務”,生物產業中的“生物藥品制造”、“生物工程設備制造產業”和“生物技術應用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中的“軌道交通裝備產業”、“智能制造裝備產業”和“衛星及應用產業”,新材料產業中的“前沿新材料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節能環保產業中的“高效節能產業”和“先進環保產業”領域。領域分類參照國家統計局《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2)試行》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業和服務指導目錄》填寫。
已獲得2012年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支持的企業,本年度不得再次申報項目認定及資金支持。
三、申報材料
(一)《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附件1);
(二)關于企業歷史沿革以及主營業務、人員構成、技術創新、市場銷售等方面情況的簡介材料(不超過3000字);
(三)《項目情況統計表》(附件2);
(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五)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
(六)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當體現項目實際投資額、近三個會計年度的項目銷售收入,并列明項目實際投資及銷售明細;
(七)項目實施應具備的固定資產證明、房屋產權或租賃證明(復印件);
(八)上報統計部門的統計報表(2012年度);
(九)項目知識產權證書、技術查新報告、產品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其他與項目相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十)對于特殊行業的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的相關行業管理規定,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要求,并提供相應的行業許可證明(復印件)。
申報單位應按照《辦法》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材料一式5份,A4紙打印或復印,左側膠裝成冊,在申報材料封面和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材料為復印件的須提供原件供查驗。
材料附《北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申請書》、簡介材料、《項目情況統計表》電子版光盤1張,光盤表面注明企業及項目名稱。
四、材料受理
受理地址: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北京創業大廈A座一層服務大廳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周 五: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聯系電話:64874561
五、其他事項
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代理申報活動。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