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審計特征
企業財務審計是指審計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企業財務審計準則規定的程序和方法對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被審計企業會計報表反映的會計信息依法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形成審計報告,出具審計意見和決定。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業資產、負債和盈虧的真實情況,查處企業財務收支中各種違法違規問題,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促進廉政建設,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為政府加強宏觀調控服務。
根本特征
獨立性是審計區別于其他專業監督的根本特征,依法獨立監督是《憲法》賦予審計的特別權力,也是國際審計慣例的基本要求。不能獨立行使審計監督,企業財務審計也就毋須存在。
基本特征
1、審計范圍國際化
傳統的企業財務審計,由于企業規模較小、業務空間不大,一般都局限在國內市場中,隨著跨國公司和國際經濟壟斷組織的涌現,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空間越來越大,徹底打破了行業、部門、地區、國界的局限,形成全球經濟一體化格局。從而也促使現代企業財務審計業務范圍的國際化。
2、審計領域擴大化
隨著企業財務審計職能的擴展,審計領域也日益擴大。傳統的企業財務審計,一般只對會計信息審查鑒證,而現代企業財務審計則逐漸將審計領域延伸到經營管理、績效與經濟責任的審查與評價等方面,并進而衍生出經營審計、管理審計、績效審計、“五E”審計(經濟性審計、效率性審計、效果性審計、環境性審計、適當性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等一系列嶄新的審計領域。
3、審計層次立體化
這是從被審計對象經濟責任關系的層次復雜化來分析現代企業財務審計的特征。現代企業規模的急驟擴大與所有制形式結構的日益復雜,必然導致權力讓渡及其形成的經濟責任關系復雜化,這是現代企業財務審計的又一特征。
4、審計內容復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