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來啦!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有關事項明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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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時間:2020-05-29 16:36
3.明確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的時間要求。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完成預繳申報后,可暫不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款,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
4.明確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的辦理方式。為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便利納稅人操作,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采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的辦理方式。企業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并自主選擇是否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符合條件且選擇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自行計算延緩繳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一是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享受范圍。無論實行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均可對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申報期內按規定繳納的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在辦理經營所得納稅申報后享受延緩繳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