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軟件企業具有哪些優惠政策?(2)
來源:北京國家稅務局 作者:北京國家稅務局 點擊:
次 時間:2011-01-19 12:07
數的的比例不應低于50%;
11、
經營場所。
12、
13、
以上;
14、
件收入占軟件銷售收入的50%以上;
15、
四、
2004年7月1日以前,享受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
必須是經過北京市軟件行業協會認定并經市科委會簽,市國稅、地稅公布的軟件企業。
稅務總局國稅發[2004]82號文件下發后,取消了稅務部門參與認
定,企業可依據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的認定材料申請享受稅收優惠。
五、
申請減免稅應在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應享受減免稅企業的起始年度內,最遲不超過年度終了后45日(兩個月)內辦理減免稅手續。
報送的資料:
1、減免稅申請書;
3、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
5、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等。
六、
1、軟件企業出現兩種優惠政策交叉時,企業可選擇一項最優惠
的政策執行,不能兩項或幾項累加執行。如:市政府京政發[2001]4號規定:經認定的軟件企業同時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也就是說軟件企業就是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軟件企業優惠,也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兩種優惠政策是不同的,企業只可選擇其中的一項執行。
兩種優惠的不同之處:
(1)
惠,但是高新技術企業不一定是軟件企業,只能享受新技術企業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