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企業暫免征稅的稅款在所得稅上如何處理
來源:未知 作者:京審 點擊:
次 時間:2015-02-11 10:07
問:營改增企業超稅負返還和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的稅款在所得稅上如何處理?
答:在總局尚無規定之前,營改增企業超稅負返還和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的稅款,在所得稅處理上可暫按“不征稅收入”處理。
納稅人選擇按不征稅收入處理的,應按不征稅收入的相關規定報送備案資料。